湖北日报讯 (记者文俊、通讯员杨雨佳)4月23日下午,一场涉及武汉爆款文创IP“蒜鸟”的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在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保护中心”)公开审理。
“蒜鸟”著作权人控告两家公司在生产与销售过程中侵犯其著作权。该案正值第2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庭审引发广泛关注,现场座无虚席。
“蒜鸟~蒜鸟~都不容易。”这句地道又接地气的武汉方言,源自本土爆款文创IP“蒜鸟”。“蒜鸟”,也被称为“武汉和平鸟”。
该IP取自武汉方言“算了”谐音,以萌趣毛绒公仔为载体,融合武汉方言与地域特色文化,凭借独特的在地创意迅速走红。短短两年,成为现象级武汉本土文创IP。
本案原告为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系“蒜鸟”等7部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原告认为,被告某生产公司生产的、被告某销售公司销售的某系列毛绒玩偶,在整体造型、面部特征及细节上实质性复制了原告作品的独创性表达,形成了“生产—销售”一体化侵权链条。
原告作为深耕武汉方言文创的本土企业,其自主创作邪完鸟、武汉搞莫狮、武汉一鹅等7件核心美术形象,以及“蒜鸟~蒜鸟~都不容易”专属语音音频,均于2024年10月完成创作并依法完成作品登记,依法享有完整著作权。据此,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库存产品及生产模具,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与维权合理开支共计20万元。
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对9款玩偶外观设计逐一细致比对,围绕“实质性相似”比对、创作时间先后、被告是否接触原告作品、共同侵权的认定以及损害赔偿数额等争议焦点展开调查和辩论,案件将结合全案证据择期宣判。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30余名社会公众、企业代表与高校学生旁听了庭审全过程。庭后,主审法官主动走进旁听席,与参与旁听的高校学生展开互动交流,同学们围绕庭审焦点踊跃提问,法官结合案情与法律规定逐一进行了细致解答。
保护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保护中心联合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湖科学城法庭开展系列活动之一,旨在通过“以案释法”提升社会公众和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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