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曾甜甜 柯美中)编造各种理由从供货商手中赊走成百上千件货物转手低价变现,家住阳新的张某某短短几个月骗了12家阳新供货商,涉案金额高达180余万元。
2026年3月26日,经湖北省阳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经查,张某某经营着一家食品厂,生产麻饼、粽子等节令食品。2024年,张某某又与他人合伙开办生鲜超市,因经营不善欠下几十万债务,不久合伙人中途退出,只剩他一人苦苦支撑,资金短缺成为压在心头的巨石。
2024年4月,张某某找到一家品牌食用油代理商陈老板,称自己的食品厂要做月饼、给员工发福利,需要大量食用油。随后,陈老板陆续供货价值153万余元的食用油。货物到手后,张某某一部分拿去抵债,一部分低价变卖。
尝到甜头的张某某开始复制这套“模板”。
短短几个月内,他在阳新县12家供货商处“提货”后低价转卖。
2024年12月,张某某的超市倒闭,此时他已欠下12名供货商上百万货款,变卖货物所得的钱,大部分用于偿还其他债务和日常开销。2025年4月28日,张某某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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