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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四川大摆荡坠亡事件 监管制度如何“走在前面”?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8日09:39 来源: 央视新闻客户端

5月3日下午,四川广安华蓥市溪口镇玛琉岩瀑布风景区,一名游客在体验“大摆荡”项目时,不幸从高空坠落,送医途中伤重不治。

央视记者调查发现,事故直接原因是释放开关提前松开,运营方员工临场处置失当。目前,涉事企业已被责令停业整顿,涉事企业事故责任人员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事故已过去十多天,调查进展如何?相关责任如何认定?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前往事发地展开调查。

事故直接原因:释放开关提前松开

据当地政府工作人员介绍,发生事故的“大摆荡”项目由重庆探险营户外拓展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运营。

华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王安全向记者解释了该项目正常流程,游客在操作平台穿好装备后,随滑轮结构滑至安全位置,然后打开释放开关,游客便随秋千绳荡出去。所谓“安全位置”,是指顶端支杆与钢丝线连接的点,该点正下方远离岩壁,距离操作平台约10米。

而事发当日,游客刚刚推出平台,就出现了安全绳与脱钩器脱钩的情况,其坠落的正下方正好有突出的岩壁。

对于网络视频中出现的“没绑紧”喊声,王安全表示,当时现场安全绳是绑紧的,那声呼喊来自其他游客。目前调查结果显示,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释放开关提前松开。该事故是一起因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由于员工临场处置不当,承重滑轮结构没有滑到安全位置,释放开关提前松开所导致。

现场没有监控设施 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

华蓥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人表示,事发现场没有监控设施,事故原因调查组正在采取资料调阅、技术分析等方式进一步调查,事故调查结果将及时公布。

培训缺失

运营方存在严重安全管理漏洞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但“大摆荡”项目的运营方并没有进行过这方面的培训。

相关部门调取的记录显示,即便是针对绳索基础技能的培训,这家公司的教练当中也有一些人没通过。

涉事企业事故责任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涉事企业已被责令停业整顿,涉事企业事故责任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华蓥市纪委监委正在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履职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迭代越来越快监管如何走在“创新”前面?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此次出事的这个“大摆荡”项目查不到相关安全技术的国家标准。我国目前只有《悬崖秋千安全技术要求》已于2024年公布。虽然悬崖秋千已经纳入到了特种设备的管理当中,但这个“大摆荡”项目并不属于“悬崖秋千”。这也反映出当前游乐设施市场上的一个普遍现象:新游戏新设备层出不穷,但技术和安全的监管措施与规范却没有跟上。

游戏项目和设备设施迭代越来越快,监管制度如何“走在前面”?

制定标准滞后于业态是客观情况 或难避免

法律问题专家 薛政:目前我国游乐市场当中,不断涌现像“大摆荡”这样具有较高风险的新型游玩项目。特种设备目录的管理和配套安全技术标准的制定,滞后于业态的发展速度。这既是客观情况,某种意义上来看可能也是难以避免的。

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技术机构应共同评估研判

一方面,我们当然呼吁将实际运营当中已经发生事故,明显对人身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游乐项目,尽快纳入特种设备目录,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标准。

另一方面,我们也需要一套新型游乐项目进入监管视野的快速响应机制,从被动的事后监管转向主动的事前研判。可以由监管部门牵头,会同一些行业协会、技术机构,对新出现在市场上危险性较大,没有国家标准的一些非标设备,先期开展安全评估和风险研判。在此基础上决定是否要纳入特种设备目录,或者制定专门的监管要求。

引入第三方技术机构评估新设施制造和运营

具体到每一台新型游乐设施的运营,是不是可以增加安全评估前置审查要求。对还没有国家标准的创新游乐设施,要求制造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技术机构进行专项的安全评估,经过评估合格以后才可以投入运营。

游乐设施的智慧监测尝试已经取得效果

游乐设施的智慧监测在一些地方已经有了尝试,并且取得了不错的效果。总的来说,游乐项目和设备的迭代速度确实在不断加快,但监管制度的反应速度也不能永远落后于市场半步。前提还是我们要有快速识别风险的一个制度安排。

如何在全流程中为游客的安全托底?

从设计、选址到营业,如何在高风险游戏的全流程中为游客的安全托底?

游客生命安全不能只交给一个“按钮”

法律问题专家 薛政:设计层面,对于还没有国家标准的创新游乐设施,应当要求进行安全评估。评估不合格是一律不应当进入市场的。比如说这次“大摆荡”事故当中的设施,我认为至少应当是有两道以上的冗余安全设计,操作人员出现失误的时候,安全装置必须能够兜底,不能把游客的生命完全交给一个“按钮”。

项目选址应评估安全距离 应急救援等因素

法律问题专家 薛政:选址层面,在高风险游乐项目的审批环节,现行有效的《大型游乐设施安全监察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安装单位在安装施工前,应当确认符合土建工程质量监管的要求。但是我认为对于高风险项目来说,仅仅确认符合土建要求恐怕还是不够的。项目选址还应当进行专门的周边环境安全距离评估,以及事故状态下乘客逃生和应急救援的可行性评估。特别是当设备运行轨迹,它可能涉及山体、水体这些自然地貌的时候,在设计阶段就要确认各类意外情形下的安全缓冲空间。

安全生产教育是必须落实的强制要求

营业层面,安全生产法第28条有明确的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这里用的词注意是应当,这不是可选项,这是法定义务。没有进行有效培训就安排员工上岗操作,本身就是对安全生产法的公然违反。目前的事故报道当中,已经显示出操作流程缺乏制衡机制的问题。

高风险游乐项目必须安装全景监控

事发现场没有监控设施,这也是很明显的一个监管问题。没有监控,事发后调查组就只能靠资料调阅、技术分析来还原事故经过。在高风险游乐项目当中,操作平台区域安装全景监控应当是一个最基本的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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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田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