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陈倩 通讯员何莉莉 黄姗 钟卫华)5月19日,极目新闻记者了解到,湖北省医疗保障局日前发布公告明确,电子耳蜗植入术和人工耳蜗纳入湖北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将从2026年6月1日起执行。根据公告,为切实减轻听障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根据《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调整管理办法》,结合国家人工耳蜗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及湖北医保基金运行实际,决定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电子耳蜗植入术和医用耗材人工耳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据悉,适合电子耳蜗植入术和人工耳蜗的湖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需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确诊为双侧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佩戴助听器或其他助听装置无法改善听力和言语理解力;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手术适应症,无手术禁忌。
根据公告,电子耳蜗植入术和人工耳蜗均按乙类项目管理,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20%。双侧电子耳蜗植入术和人工耳蜗耗材医保支付范围限定为7周岁及以下儿童患者。参保人员使用人工耳蜗产品,以集采中选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非中选产品价格不高于类别相同、功能相近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的,以非中选产品实际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据实按规定支付;非中选产品价格高于类别相同、功能相近中选产品最高中选价格的,以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格为医保支付标准,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医保支付标准根据国家集采价格变化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湖北省残联有关负责人表示,人工耳蜗之前主要是以救助项目的形式惠及听障儿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后将惠及全年龄段听障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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