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陈郑豪、夏海燕)"我是看他经常来家里串门,又主动说可以帮我用手机签到挣话费,才放心把手机交给他的。"已瘫痪在床三十余年的邹爷爷怎么也没想到,李某这份"好心"背后,是一场精心掩盖的盗窃。
5月19日,经公安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2025年11月18日至12月25日期间,李某多次来到邹爷爷家中,谎称可帮他在短视频平台签到赚取话费,借机使用邹爷爷手机。因李某此前无意间得知邹爷爷的支付宝、微信支付密码,在操作手机过程中先后四次转走4184元,全部用于个人日常开销。
承办检察官分析,被害人系高龄且长期瘫痪在床的残疾人,防范能力弱,对经常上门、看似热心的熟人缺乏戒备心理。李某正是利用这一点,以"帮忙挣话费"等看似无害的理由获取手机,再凭借事先知晓的支付密码完成盗转,其行为构成盗窃罪。2026年4月16日,公安县检察院以李某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手机往往绑定了微信、支付宝账户,需注意三点:一是妥善保管支付密码,不轻易告知他人;二是手机交给他人操作时全程关注,避免被暗中转账;三是家属应定期协助查看老人账户流水,发现异常及时报警。
任何利用信任实施盗窃的行为,无论手法多隐蔽、金额多寡,都将受到法律严惩。公安县检察院将持续聚焦群众身边的"小案",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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