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刘艺菲 曾凡学)6月15日,笔者从京山市获悉,《荆门市苏家垄遗址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于6月12日在京山市召开,对外发布条例立法背景、核心内容及实施举措。据悉,该条例于6月13日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苏家垄遗址保护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新阶段。
苏家垄遗址坐落于京山市坪坝镇,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实证“金道锡行”、揭秘曾随历史文化的关键遗存,出土曾侯仲子斿父壶等大批珍贵青铜文物,考古价值突出。遗址保护范围5.44平方公里,地跨京山、安陆两地,部分遗存存在跨行政区“飞地”管理难题;园区内常住700余户、1500余名原住民,群众生产耕作与文物保护长期存在矛盾。加之原有上位法规定较为宏观、部门管护权责分散、长效资金保障不足、社会参与渠道有限等现实问题,亟需地方性立法破解堵点难点。
为破解遗址管护各类痛点,荆门市统筹市、京山市两级力量组建立法专班,先后赴良渚、三星堆等知名考古遗址实地学习立法经验,联合高校、文博科研院所、专业律所开展多轮调研论证,历经草案编制、多部门意见征集、专家评审、名称专题论证等法定程序,历时一年多完成条例起草、审议修订全流程工作。
相较于省内同类文物保护法规,本次出台的条例立足苏家垄遗址独有区位与资源特点,多项制度设计实现创新突破。厘清管护权责,以法规形式明确荆门、京山、乡镇三级政府及文旅、自然资源、公安等多部门法定职责,划定遗址六大片区法定保护边界,构建分工明晰的全域管护体系;兼顾民生与文保,不搞全域搬迁,细化保护区内禁止性行为清单与分级处罚标准,通过法治化约束违规取土、私搭乱建、深根作物种植等危害遗存的行为,平衡原住民生产生活需求与遗址本体安全等等。
京山市将以《荆门市苏家垄遗址保护条例》正式实施为契机,严格对标法规条款,全面落实遗址常态化保护管理工作;开展条例普法宣讲,增强干部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同时,深度挖掘曾随青铜历史文化内涵,串联大洪山片区文旅资源,推动文物保护、文旅产业发展、和美乡村建设有机融合,实现文化遗产有效保护、文旅资源高效利用、地方发展提质增效、群众共建共享的多方共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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