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李晶涛)6月11日至6月12日,为全面落实《交通运输部 生态环境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立完善船舶水污染物转移处置联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湖北省长江大保护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起底清仓”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市综合交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更新、城管、供电等单位深入一线开展船舶和港口污染物联合监管调研检查暨突出问题起底清仓排查整治行动。

开展联合监管调研检查暨突出问题起底清仓排查整治行动。通讯员供图
此次联合监管检查及整治行动覆盖沙洋县、钟祥市、漳河新区三地政府、管理部门及港口码头企业,以“现场核查+台账查阅”方式进行靶向排查,排查主要聚焦4大关键环(船舶和港口水污染、大气污染防治、港口岸电建设使用、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置情况)以及8大整治重点(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设施运维与管理是否到位、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是否有效衔接、港口码头岸电设备是否正常使用、码头平台及堆场作业环境是否达标、散货码头喷淋、洒水、覆盖等抑尘防治措施是否执行到位、入河排污口是否整治到位、码头、船舶、船舶污染物专用接收单位、航运企业四类主体日常监管是否到位、辖区及过境船舶配备的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联合检查整治组还在钟祥市船舶污染物专用码头要求企业主体现场演示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流程操作,在沙洋中心港随机抽查在港作业船舶鄂荆门货8988船舶防污染设施改造证书、船舶水污染物交付情况、现场使用岸电情况。

开展联合监管调研检查暨突出问题起底清仓排查整治行动。通讯员供图
本次检查各部门密切配合,实现了港区水域、码头岸线、作业船舶全方位、无死角监管,共发现问题12项,已现场向属地管理部门和码头负责人反馈,后期整理形成问题整治清单后将通报至地方,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形成闭环管理,切实筑牢水生态环境保护防线。
水生态是区域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则是水生态保护的关键环节。下一步,荆门市将深入秉持“两山”发展理念,进一步凝聚监管合力,着力提升治理效能,扎实推动我市船舶和港口污染防治提档升级,奋力书写荆门汉江水运高质量发展的“绿色”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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