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宋泽钊)今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6月16日,蕲春县检察院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卫健局、县消防大队、县蓝天救援队等20余家单位,在主会场漕河镇大中华广场开展安全生产法规咨询,受理安全生产举报等活动。
活动现场,县卫健局现场演示人员溺水心肺复苏救治处置,县应急管理局演示大型无人机应急救援县消防救援大队演示家庭火灾应急处理,县蓝天救援队模拟演示水域救援等。通过现场发放宣传品、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社会公众传播安全生产理念。
同时,聚焦法律监督职能,围绕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条文,重点解读最高检安全生产源头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及相关案例,提醒人民群众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时刻绷紧“安全弦”,树立防范于未然的理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共同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切实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家用煤气罐难免会有漏气引发火灾的风险,今天看到现场展示,知道怎么处理才能避免危险发生。”现场群众观看应急处置措施演示后纷纷表示,不仅要讲安全,还要学习各类基本应急措施,危险发生后才能从容冷静应对。
安全生产,底线在于不出事故,目标在于每个人都能准点推开家门。蕲春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把监督触角延伸到生产生活一线,通过送法进企、送法进村,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帮助群众准确识别安全风险,同时定期对已办案件开展“回头看”,以检察建议等手段堵塞安全生产管理漏洞,用实实在在的办案质效守护群众的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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