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我国首个集贸市场计量信用评价规范性文件《集贸市场诚信计量评价规范》,2027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未来,国家对集贸市场的监管不仅要“查秤”,更要直接给市场“打分”。
目前,全国已有约2.7万家集贸市场,涉及经营户约200万家。在如此庞大复杂的交易场景中,缺斤短两等行为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还影响市场整体诚信环境。
新出台的《规范》从单纯的“管秤具”,变成“管商家、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基础管理、器具管理、行为规范、纠纷处理、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处置等6个一级指标、15个二级指标。
根据《规范》,集贸市场诚信计量信用评价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遵循公益性原则组织开展,主要服务政府管理。《规范》对评价申请、组织实施、结果异议处理、确认结果、评价频次等全流程作出统一规定。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用于对集贸市场实施差异化监管。
A级(信用优秀)市场,将享受“无事不扰”的信任监管、政策扶持;
B级(信用良好)市场,实施常规监管;
C级(信用中等)市场,将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增加检查频次;
D级(信用差)市场,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高频次、全覆盖检查,公开曝光,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清退出市场。
同时,《规范》对诚信商户给予便利和激励,对严重失信主体实行“一票否决”和联合惩戒。只要集贸市场出现重大计量作弊、恶劣失信行为,将被直接定为D级,没有变通余地,提高失信成本。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选择计量领域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基础好的部分省市先行先试,同时在全国开展宣贯培训,确保基层监管人员和市场主办方准确理解规范要求,明确操作流程。
(总台央视记者 张萍 李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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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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