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蔡俊)男子出狱后不思悔改,重操旧业,骑着摩托车跨区域流窜作案,专偷居民楼下电动车电瓶。近日,浠水警方通过缜密侦查、精准布控,成功破获系列盗窃电动车电瓶案件,抓获一名有多次盗窃前科的犯罪嫌疑人,追回全部被盗电瓶,及时为群众挽回财产损失。
6月中旬,浠水县公安局清泉派出所先后接到两名辖区群众报警,称停放在小区楼下的电动车电瓶被盗。民生案件关乎群众切身利益,接警后,清泉派出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开展现场勘查、走访排查等工作。
民警在梳理案件细节时发现,两起盗窃案案发地点、作案手法高度相似,均为嫌疑人趁周边无人之机,快速拆卸盗走电动车电瓶,据此初步判定两起案件系同一人所为。
为尽快锁定嫌疑人、侦破案件,浠水警方依托警种联动工作机制,整合警力资源开展联合侦查。办案民警围绕案发区域全面摸排线索,细致梳理排查,最终锁定一名头戴黑色头盔、驾乘摩托车的男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该男子作案时刻意遮挡面部,行踪隐蔽,伺机作案后迅速逃离现场,反侦查意识较强。
顺着掌握的线索,民警持续循线深挖、追踪溯源,成功锁定嫌疑人为鄂州籍男子赵某某。经查,赵某某因盗窃被公安机关多次处罚,有四次被判刑入狱。为尽快将嫌疑人抓获归案,办案民警火速赶赴鄂州市,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开展连续蹲守布控,成功将赵某某当场抓获,现场查获扳手、钳子、剪刀等作案工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如实供述了其在浠水县境内盗窃7块电动车电瓶的违法犯罪事实。民警通过进一步深挖细查,发现赵某某并非单次作案,而是长期流窜作案,先后在鄂州、黄石等多地实施电瓶盗窃行为。
经查,赵某某自2024年刑满释放后,一直无所事事,且无正当谋生技能、缺乏稳定收入,好逸恶劳的他不思悔改,重蹈覆辙,再次走上盗窃违法犯罪道路。案发当日,赵某某从鄂州出发,驾乘摩托车流窜至浠水辖区,伺机寻找作案目标,连续实施盗窃行为。
案件侦破后,办案民警全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成功将赵某某盗窃的7块电瓶悉数追回,并逐一返还给受害群众,最大限度降低群众财产损失。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浠水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