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胡楠 张扬)“多亏了检察官帮忙,我的养老钱才得以全部追回来!”年过七旬的村民张大爷接过失而复得的1200元钱款时,眼眶有些湿润。这笔钱,是他省吃俭用攒下的生活费,却差点被一个自称“电力工人”的陌生人骗走。
日前,湖北省罗田县检察院办理了这起专门针对高龄独居老人的养老诈骗案,在依法追诉犯罪的同时,成功为9名被害人全额追回经济损失共计1.035万元。6月24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电工”上门寒暄,盯上的却是老人的钱袋子
2021年的一天,罗田县某村,独自在家的张大爷迎来一位“不速之客”——一名中年男子骑着摩托车停在门口,自称是电力施工队的工作人员,热情地打招呼,说想在老人家借用厨房做顿饭。
几句家常拉近了距离。闲聊中,“电工”得知张大爷子女常年在外,便话锋一转,面露难色地开口:“大爷,我出来干活走得急,车没油了,能不能先借我几百块应急?明天就还您。”出于对“公家人”的信任,张大爷从枕头下翻出积蓄递了过去。然而,“电工”拿走钱后,再也没有出现。
这样的情景,在此后几年里多次上演。2021年至2025年期间,被告人王某驾驶摩托车流窜于罗田县各乡镇村落,将作案目标精准锁定为子女不在身边的高龄独居老人。他以“代充话费”“购置车辆急需资金”等各种理由,在摸清老人家庭情况后实施诈骗。
经查,王某先后诈骗9名老人,涉案总金额1.035万元。被骗钱款大多是老人积攒已久的生活费、买药钱和就医备用金。每次得手后,王某便迅速逃离,赃款被全部挥霍一空。
“小案”不小办,检察官把追赃挽损做到极致
案件移送罗田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陷入思考:涉案金额虽只万余元,但9名被害人平均年龄超过70岁,且均系独居生活,这些钱是他们的“保命钱”“养老钱”,如果只办完刑事案件、把人送进监狱,老人们的生活困境谁来管?
“不能简单就案办案。”承办检察官下定决心,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全过程。
起初,王某对退赃退赔并不积极。检察官多次对其开展释法说理,逐条讲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详细说明“全额退赃”对量刑产生的实际影响——退与不退,刑期可能相差数月。
经过反复沟通教育,王某的态度从抗拒到动摇,最终低下了头:“我退,我愿意把骗的钱全部退出来。”他主动认罪悔罪,足额退还全部涉案赃款。
钱款到账后,检察官逐一拨通9名老人的电话,核对身份、确认金额、办理发还手续。一笔笔被骗多年的“养老钱”,终于回到了老人手中。
严惩犯罪+源头治理,筑牢乡村养老反诈防线
审查认定阶段,检察机关查明:王某虚构工作人员身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老年人财物,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其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赃款等法定从轻情节,检察机关依法提出精准量刑建议,被法院全部采纳。
罗田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持续深化“服务高品质生活、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对涉养老诈骗犯罪保持“零容忍”高压态势,坚持打击犯罪与追赃挽损并重,切实化解群众“急难愁盼”。同时,结合该案等辖区典型案例深入乡村开展以案释法,帮助农村老年群体识别“攀亲戚”“套近乎”“临时借款”等常见骗术,牢牢守住老百姓的“钱袋子”。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