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昨天(25日)启动全国首个民用水表和燃气表“二检合一”资质互认试点工作,有效期至明年12月31日。
01
水表燃气表“二检合一”
资质互认试点启动
“二检合一”是指民用水表和燃气表出厂检定与首次强制检定合并实施,此次试点范围是长三角地区。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法制计量处处长 刘国传:实现了全国首次在区域范围内的计量器具一次检定,全域通行。通过互认试点,打通长三角三省一市的水表、燃气表跨域顺畅流通的“最后一公里”,实现一地取证、全域通用,一次合规、全域采信。

针对跨省重复检定、地方壁垒等痛点问题,此次试点通过资质互认,明确长三角三省一市颁发的“二检合一”资质及检定结果全域通用,覆盖居民使用的多个型号的民用水表和民用膜式燃气表,切实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法制计量处处长 刘国传:市场监管总局将指导长三角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积极稳妥推进资质互认试点,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做到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着力破除阻碍商品自由流通和高效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
02
检定环节简化
有效降低企业成本
长三角地区民用水表、燃气表生产企业集聚,产业融合度高。记者了解到,民用水表和燃气表“二检合一”资质互认试点启动后,可以有效降低生产企业综合成本。
江苏扬州一家生产水表的公司,产品除了在本地销售,大量销往外省。
扬州某水表企业总经理 陈永辅:以前水表出厂时,要在厂里做一次出厂检定才能发往使用地,在使用前还要拉到当地水表检定站做落地检定。整个流程下来,基本要40天到50天。这对于我们来说,结账周期长,资金回笼压力大,还增加了水表在当地仓储成本和二次运输成本。

互认试点工作实施后,长三角地区获得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认可的“二检合一”资质的生产企业,可以按要求自行完成出厂检定与首次强制检定,检定结果长三角地区互认,不需要在水表、燃气表使用地再进行每台逐一的检定。

据了解,检定环节简化后,企业的供货周期由原来的30天大幅压缩至10天左右,最快只需要5天;同时,物流仓储成本预计可降低约30%,将加快优质产品的流通,也为供水企业和属地检定机构节约了宝贵的仓储资源与行政成本。
03
减负不减质
“二检合一”守好公平关口
家里的水表、燃气表走得准不准,是老百姓很关心的。水表、燃气表“二检合一”试点工作在简化检定环节、有效降低企业成本的同时,如何保证产品质量做到“放得开”又“管得住”?
据了解,市场监管总局将组织建立“企业自查+市县监督+省级飞检”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制定统一的表具失准核查处置追溯全链条监管规则,在为企业减负松绑的同时牢牢守住民生计量公平底线。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处长 张克和:省外“二检合一”企业来浙江与省内企业享受同等政策待遇,浙江企业销往省外也能享受当地同等政策,互惠互利。浙江通过“二检合一”智慧监管平台,面向省内外企业实施同一套监管和服务标准,既保障计量准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又提升检定效率,激发企业创新活力。
市场监管总局要求,互认试点后,长三角地区水表、燃气表安装之前,虽然不用进行逐一检定工作,但是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检。

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流量和能源所副所长 张宁宁:像水表产品的话,要有四个项目进行,外观和标志检查、电子装置检查、密封性以及最重要的示值误差检查。当全部四个项目都合格后,就可以判定这台水表是检定合格的。我们现在自动化程度比较高的时候,大概15分钟可以做一组。
扬州某水表企业总经理 陈永辅:“二检合一”对质量要求其实更严格。根据试点改革要求,一旦抽检发现1只不合格,整批次产品都要被退回。如果累计发生3次抽检不合格,企业将永久失去“二检合一”资质。为确保互认后的产品质量,在技术标准上,我们执行远高于国标的内控标准。例如,国标允许水表计量误差为正负2%,我们严格控制在正负1.5%以内。
市场监管总局还将统筹指导长三角地区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长三角计量比对、联合监督检查和信息共享工作机制。

市场监管总局计量司法制计量处处长 刘国传:统一追溯体系,为试点燃气表、水表统一加装防伪电子标识或在表体醒目位置激光刻印二维码标签,标注生产编号、检定日期、授权属地型式批准证书编号等关键信息,做到跨区域水表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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