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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新创新实践“枫桥式人民法庭”①|35万元赔偿款如何“安”家?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10日21:44 来源: 荆楚网

开栏语:近年来,阳新法院深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聚焦纠纷堵点、前移司法关口、健全联动机制,做实诉前调解、多元共治,高效化解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即日起,本网推出系列报道,聚焦阳新基层司法创新实践,解码县域治理现代化的阳新样板。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田城  通讯员 王凤华 邢国远)一场意外,夺走了家里的“顶梁柱”,留下智力残疾的妻子和儿子,以及一个不得不一夜长大的女儿。35万元赔偿款打入代为维权的亲属账户后,对方却迟迟不肯转交。

钱该由谁来管?怎么管?这道难题,近日在阳新法院浮屠街法庭“如我在诉”理念下,联合多方力量找到了兼顾法理情的答案。

35万元赔偿款起风波

2026年3月,刘某某酒后摔倒,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其亲弟弟刘某权、弟媳石某作为代理人与共同饮酒人协商,获赔35万元,该赔偿款打入刘某权夫妇账户。按法律规定,这笔钱应归母子三人共同所有。

父亲在世时,一直独自照料妻儿。如今父亲骤然离世,照料母亲和弟弟的重担,全落在女儿刘某南一人肩上。然而,当刘某南向叔婶讨要赔偿款时,对方却迟迟不给。

刘某权夫妇认为,刘某南此前从未单独照料过母亲和兄弟,家庭财务管理经验有限,一下子拿到这笔“救命钱”,万一有闪失,两个残疾人后半生便没了保障。刘某南则满腹委屈:父亲刚走,自己硬着头皮扛起整个家,亲叔叔凭什么扣着赔偿款不给?

“不敢给”与“拿不到”的死结

这起案件表面是赔偿款归属之争,深层却是“监护能力”与“资金安全”的信任危机。叔婶的“不敢给”出于对残疾亲属未来的真切担忧,女儿的“拿不到”则是对自身责任和法定权利的正当诉求。

法庭研判后认为,此类家事纠纷涉及法律确权、特殊群体帮扶和后续监管等多重难题,单靠法院一纸判决无法实现“事了人和”。必须把法律刚性、政策托底与亲情修复结合起来,让各职能部门发挥各自优势。

于是,法庭主动对接县检察院、浮屠镇政府、综治中心及村委会等,启动联合调处机制:一方面向刘某权夫妇释明法律义务,同时肯定其善意初衷,引导其将担忧转化为“如何共同管好钱”的建设性提议;另一方面倾听刘某南的委屈,帮她梳理实际照料开销,也让她理解叔婶并非恶意。然而,即便多方劝导,双方仍就“谁管钱、怎么管”未达一致。

基层治理的生动注脚

调解虽未一次成功,但为后续处理打下扎实基础。法庭果断调整策略,在依法裁判与柔性解纷之间寻找平衡点,最终确立了一套兼顾法理情的解决方案:法院依法从刘某权夫妇账户扣划全部35万元,存入刘某南账户,由其专项代管;刘某南主动放弃自己应得份额,全部款项定向用于母亲和弟弟的日常生活及医疗护理,既回应叔婶的担忧,也彰显女儿担当。

调解协议达成后,法庭并未“一调了之”,而是针对代管人可能存在的管理风险,与镇政府建立后续跟踪回访机制,定期了解残疾人生活状况及资金使用情况,确保35万元真正成为“安全垫”而非“风险源”。

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正是浮屠街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缩影。近年来,浮屠街法庭致力于全流程实质性解纷,做到“裁判有力度、调解有温度、治理有深度”。这正是“案结、事了、人和”最朴素的写照,也是基层司法参与社会治理的最有力回答。

【责任编辑:吕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