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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播私密视频遭前男友传播,11名侵权人遭刑事行政民事三重追责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8日18:05 来源: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张扬 通讯员蔡蕾)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7月28日发布的人格权纠纷典型案例中,一起11人传播他人私密影像牟利案引发广泛关注。该案中,刑事、行政、民事三种追责方式并行,所有侵权人均被依法追究责任。

陈某系有一定知名度的网络主播,与王某交往期间,王某用手机拍摄了两人数段性爱视频。陈某提出分手后,王某要求复合遭拒绝,遂将视频提供给李某等人观看和翻录。之后,多人继续对视频进行剪辑、传播和售卖,视频被上传至非法网站,造成线上线下大范围扩散。陈某遭受大量网友调侃辱骂,被迫停止直播,并服农药自杀,后被送医获救。

公安机关对李某等八人给予治安处罚,对王某进行刑事立案侦查。法院以强制侮辱罪追究王某刑事责任。此后,陈某向法院起诉王某、李某等全部11名侵权人,要求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删除视频并赔礼道歉。

法院认为,王某为发泄负面情绪将私密视频提供给他人观看翻拍,李某等人将视频向多人传播,刘某等人贩卖视频牟利,社会影响恶劣,严重侵害了陈某的隐私权、名誉权及一般人格权。法院根据各被告的过错大小和违法程度,判决11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分别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金。

省高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扶正军在发布会上提醒,"同意拍摄,不等于同意传播;发给一个人,也不等于可以继续转给其他人。"他指出,"我不是第一个发的""我只是转了一次"等说辞不能当然免责,传播越主动、范围越广、牟利目的越明显,责任就可能越重。

本案采用"源头—扩散—传播"的担责模式,准确区分各侵权人过错大小,为此类数人侵权的责任认定提供了参考范本。

【纠错】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