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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团风总路咀法庭多方联动,成功化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9日17:42 来源: 荆楚网 ​(湖北日报网)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王杏元)近日,黄冈团风险总路咀法庭成功调处一起事实复杂、当事人认知偏差大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通过“法官释法+调解员疏导+家属助力+代理人协调”多方联动,最终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本案系两辆摩托车相撞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交警部门认定,被告无证驾驶转弯车辆负事故主要责任,原告无证无牌直行负次要责任。被告坚称两车未发生直接碰撞、原告系自行摔倒受伤,对责任认定不予认可,拒签事故认定书且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核。

因事发路段监控设备故障,现场经过无法客观还原,双方又各执一词、互不让步,案件化解难度较大。事故发生后,被告主动报警并积极施救,体现一定善意,但双方认知鸿沟仍为调解主要障碍。

原告起诉到法院后,承办法官立即启动诉前调解程序,委托人民调解员介入化解。调解员多次单独约谈双方,逐项核对损失票据、核算合理赔偿金额,耐心释明法律与情理。经多轮沟通,原告主动作出让步,双方诉求差距明显变小。但被告仍固执己见,以两车未直接碰撞为由否认主要责任,且自认报警行为反致纠纷缠身,心结难解,情绪反复。虽经调解员反复疏导释明,诉前调解仍未能促成合意。

知晓症结后,开庭前承办法官向被告及其儿子逐一展示病历材料、鉴定报告,澄清原告伤情并非被告认知的轻微骨裂,而是骨折伤情,且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残疾赔偿金是合理损失。同时,结合转弯让直行、安全驾驶注意义务、无证驾驶过错责任等法律规定及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不以车辆发生碰撞为必要条件,对被告开展精准普法,逐条解读交警事故认定书的法理依据,帮助被告彻底厘清权责、破除认知偏差。被告儿子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后,主动劝说父亲接受调解。依托亲属亲情纽带,被告听取家人劝导后转变想法,同意调解,顺利打开纠纷化解突破口。

随后,承办法官、人民调解员、原告代理人三方联动、协同攻坚。人民调解员以情释理,耐心与被告沟通,充分考量其家庭条件一般、经济负担较重的现实情况,同时劝导原告换位思考,体谅被告的实际难处;原告代理人持续做好当事人沟通工作;承办法官居中开展释法明理,审慎平衡双方合法权益。

多方持续不懈的调解努力下,原告主动大幅下调赔偿数额,并应允被告分期履行赔偿义务,有效缓解被告一次性支付的资金压力。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签署调解协议。这起历经诉前反复协商、双方存在认知分歧、矛盾心结较深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得到圆满妥善化解。

本案的妥善化解,是总路咀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化诉调对接机制、汇聚多元解纷力量的生动实践。诉前阶段,人民调解员悉心开展调解工作,夯实化解基础,有效缩减双方争议差距;进入诉讼程序后,法庭持续跟进化解工作,各方代理人积极协同配合,依托多元联动机制合力攻坚,成功解开当事人心中症结,实现矛盾实质性化解、真正息纷止争。

下一步,总路咀人民法庭将持续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不断健全法庭与人民调解员常态化联动解纷机制,恪守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工作原则,以更接地气、更有温度、更高效率的司法服务,推动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持续赋能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责任编辑:吕鉴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