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荆楚网 > 新闻频道 > 最新播报

新疆优化调整景区内自驾服务收费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8日18:26 来源: 新华社微信公众号综合新疆


关于优化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景区内自驾服务费的通报


为持续优化旅游环境,更大力度惠及广大游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联合有关部门指导全区4A级及以上涉收取自驾服务费的旅游景区,对收费模式和标准作出优化调整。各景区制定优化调整方案,按程序报备后,将原按“人”收费、按“车”收费全部调整为按“车”收费,根据不同车型(以机动车行驶证核定载人数为准),5座及以下价格均不超过120元/车,6至7座不超过180元/车,8至19座不超过300元/车,20座及以上不超过600元/车。


因票务系统需调整升级,原按“人”收费调整为按“车”收费的景区,新方案不晚于8月20日0时起执行,新方案开始实行前为过渡期,过渡期内价格均不超过30元/人;原按“车”收费的景区,新方案不晚于8月12日0时起执行,不设过渡期。


各景区新方案将于近日向社会发布,敬请广大游客关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8月8日


微信截图↑

微信官方微信截图

来源:新华社微信公众号综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官方公众号

关注!

【责任编辑:李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