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移民管理局8月20日发布公告,自2026年8月20日起,吉尔吉斯斯坦、越南公民可适用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和海南30天入境免签政策来华。至此,240小时过境免签政策适用国家增至57国,海南30天入境免签政策适用国家增至61国。
吉尔吉斯斯坦、越南公民持普通护照和确定日期及行程的联程客票,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可从北京、上海等65个对外开放口岸免签入境,并在规定区域内免签停留不超过240小时。两国公民持普通护照可由海南省对外开放口岸入境,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免签停留不超过30天。适用上述2项免签政策停留期间可从事旅游、商贸、访问、探亲等短期活动,工作、学习、新闻采访等需事先批准的活动仍应在来华前办妥签证。
国家移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吉尔吉斯斯坦、越南公民实施2项免签政策,是稳步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构建周边命运共同体的务实举措,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双方互信合作,推动旅游商贸、访问投资更加便利高效。下一步,国家移民局将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维护规范有序的出入境管理秩序,更好促进中外人员往来和国际交流合作,服务国家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记者孙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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