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 方雯瑾)近日,湖北省检察院第三评议组到黄冈市蕲春县,对该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贪污、挪用公款案开展庭审观摩及评议活动。

省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王世凯观摩庭审;武汉铁路运输分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阮雪芹,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刑检业务骨干共同开展出庭评议活动。
庭审中,公诉团队沉着应对、配合默契。讯问环节,公诉人采用“闭合式+细节穿透”策略,紧扣资金流向和审批流程层层推进;举证质证环节,针对被告人“钱款用于公务”的辩解,公诉团队密切配合,运用多媒体分组示证,以客观证据形成严密闭环;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围绕“非法占有目的”“公款私用”等构成要件,从书证到言词证据、从资金走向到主观故意,层层递进、逻辑严密,有力回应了辩方全部异议。整场庭审程序规范、指控有力,公诉人扎实的专业功底得到旁听人员一致认可。
评议会上,湖北省检察院评议组围绕庭前准备、讯问策略、举证逻辑、辩论应对等核心环节逐一“把脉问诊”。评议组认为,本次庭审整体效果良好,公诉团队配合默契、应对有力,展现了扎实的专业素养和庭审驾驭能力。同时建议进一步规范文书制作和法庭用语,在办案中注重从法理上深入分析犯罪构成要件,强化证据分析能力。

阮雪芹在点评时指出,被告人不认罪认罚案件对公诉人庭前准备、证据审查和当庭应变能力提出更高要求。蕲春县检察院主动选取该案参与评议,体现了敢于啃“硬骨头”的责任担当。本次庭前准备充分,庭审节奏把控有力,答辩环节公诉人回应辩方意见简明扼要、逻辑严密,展现了较好的庭审驾驭能力。同时要求要认真总结本次评议经验,推动成果转化,为今后同类案件办理提供借鉴参考。
黄冈市检察院表示,省检察院第三评议组的指导意见紧扣实务、切中要害,是一场难得的现场教学,为提升出庭履职能力提供了规范指引。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对照复盘反思,针对审查报告、起诉书等法律文书撰写中暴露的短板和问题,着力在办理复杂疑难案件的实战中打磨文书、锤炼本领,不断提升指控犯罪和出庭公诉水平。
蕲春县检察院表示,将认真吸纳评议意见,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深化业务培训和实战练兵,持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纪律严明的刑事检察铁军。
Copyright © 2001-2026 湖北荆楚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互联网新闻信息许可证 4212025003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鄂B2-20231273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鄂)字第00011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1706144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鄂)字3号 -
营业执照
鄂ICP备 13000573号-1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206号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