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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有新政 单车补贴最高可达14万元

发布时间:2026年09月07日09:11 来源: 楚天都市报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余皓)日前,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商务厅联合印发《湖北省2026年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明确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全省国三、国四排放标准的中重型营运货车(含柴油、天然气)报废更新可申领一次性定额补贴,单车补贴最高可达14万元。补贴资金来自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实行总额控制、先到先得。

本次补贴面向2026年1月1日前在湖北公安部门注册登记并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的国三、国四中重型营运货车。符合三种情形之一即可申请:一是仅报废,即报废距强制报废期1年及以上的旧车,可获报废补贴;二是报废并更新,报废旧车后新购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营运货车,可同时领取报废补贴和新车购置补贴,新购车辆须与报废车辆为同一所有人,新能源车须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三是仅新购专用车,直接新购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冷链配送货车,每辆补贴3.5万元。但2026年1月1日前已完成报废更新的、车辆所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或已获得中央其他资金渠道支持的,不享受补贴。

今年湖北省实行“先预约资格、后报废更新、再申报资金”的预登记制度,车主需通过电脑端登录“省级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系统”(https://www.jtsbgx.cn/btzjsq/subsidy_qy/login)或微信搜索“设备更新快捷通”小程序,在线填报所有人名称、联系电话、车籍所在地及拟报废或更新车辆信息,经车籍所在地县级至市级交通运输部门逐级审核。

【责任编辑:田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