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廉租房保障今年大扩容 受惠家庭增加到4万户
黄石72户低保户喜获廉租房 月租金每平方米0.5元
经营廉租房 多项税收免征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杨磊 通讯员周凯)昨日,武汉市政府法制办发布消息,就即将出台的《武汉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公开征集市民建议。
该办法首次明确将“夹心层”居民纳入保障范围。“夹心层”居民,是指既不属于低保家庭无法享受廉租房,又买不起经济实用房的家庭。
武汉市房产部门称,这在理论上将廉租房保障对象扩大了3倍。此前,从2002年以来,武汉市对两万户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实行了廉租房保障。《办法》规定,一定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之下的家庭为廉租房保障对象。标准由市政府职能部门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结合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确定,每年度向社会公布。
按照《办法》,武汉市廉租住房制度将采用三种方式——租金补贴、配房租赁和租金核减,以发放租金补贴为主。
武汉市法制办欢迎市民对《武汉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提出意见。读者可以登陆武汉市政府法制网www.whfzb.gov.cn 察看全部内容。
读者可于5月20日前通过寄信或电子邮件发表意见。信寄武汉市汉口洞庭街127号(市妇联大楼12楼)法规二处,邮编:430014;电子邮箱:whfzb@wh.gov.cn 。
昨日,武汉市政府法制办还公布了修改后的《武汉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代拟稿)》,公开征求市民意见。该办法首次明确:经济适用房只供应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等收入家庭将不再享受。拟将经济适用房套型建筑面积从目前的60-80平方米,严格控制为60平方米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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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求意见稿扩大了廉租房保障范围,使其保障对象与经济房保障对象相衔接,加强了廉租房保障资金和保障房源的筹措力度,对保障对象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和住房保障标准的规定更加明确具体。
●保障对象扩大3倍
保障资格条件与原《暂行办法》有本质性区别。原规定中廉租住房保障对象是“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即“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低保家庭”,而新规定的保障对象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这在理论上将保障对象放大了3倍。 【详细报道】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苏永华 通讯员谢平 实习生陈茂杨)昨日,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工作会议透露:今年廉租房的保障范围,将扩大到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所有低收入家庭。
以前,该市廉租住房的保障范围,只限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低保家庭,主要分为租金补贴、租金核减和实物配租三种方式。今年内,武汉市对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的租金补贴,将从最低收入家庭(即低保家庭)扩大到低收入家庭,受惠家庭从2万户增加到4万户。同时,实物配租也将由300户增加到1500户。 【详细报道】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卢成汉 通讯员蔡翔 罗雯 程敏)昨日获悉,黄石市下陆区72户低保户,喜获市政府为他们提供的廉租房。
玉泉社区特困户瞿凯忠介绍称,他家7口人,他和母亲、妹妹均是残疾,因家无住房,一直租住着单位公房,面积60平方米,每月房租60多元。如今有了政府提供的廉租房,房型有两室一厅和一室一厅,月租金每平方米仅0.5元,他便选择了一套49.2平方米的两居室,“不仅房型好,而且每月租金只要25元。”瞿凯忠高兴地说。 【详细报道】
据新华社电 记者1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对支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及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有关税收政策作出具体规定。
通知规定,对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廉租住房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详细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