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张乐克 通讯员李保华 彭为红)今日起,“1+8”武汉城市圈内企业,都可申请冠名“武汉”。昨日,省工商局出台《武汉城市圈市场主体准入一体化试行办法》,大规模拆除圈内行政“篱笆”。今后,城市圈内现有20多万户企业以及新注册企业,可享受一视同仁的“大武汉”待遇。
该新政包括29条,分别从市场准入门槛、企业名称管理、登记注册制度等多个方面,打破过去行政区划限制和地域分割的做法。其中最突出的,是突破了企业冠名区划界限,企业可异地冠名。据介绍,此举在全国工商部门尚属首次。
省工商局局长梁伟年介绍,这意味着城市圈内其他城市的企业,均可在公司名称前冠“武汉”;而武汉企业如在城市圈内其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也可保留“武汉”名称。
梁伟年称,省工商局争取在几年时间内,在武汉城市圈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准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信息网络与电子政务“六个一体化”。《试行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的出台,标志着市场主体准入一体化的率先突破,进入了可实际操作的全新阶段。
省工商局出台新政,大规模拆除武汉城市圈内行政“篱笆”
九城市企业今起可冠名“武汉” 享受统一待遇

多媒体报纸:九城市企业今起可冠名“武汉” 享受统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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