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据《新京报》报道 在职1700多天,受贿折合1700多万元———6月25日,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下称高速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被终审核准了死缓判决。
曾经的争议市长
陈双全1946年生于陕西富平县东上官乡,1983年步入政坛,1996年4月当选铜川市市长。至今,陈仍是铜川的争议人物。有人将他称为“铜川改革开放以来最好的市长”。
当年陈出任市长后即着手治理环境,1996年底将11座污染源全部搬离市区,深得百姓好评。陈双全还大力进行旧城改造,建设新区。
2001年4月,陈双全调离了铜川。据陈双全一审的辩护律师齐章安讲,陈双全当时并不愿重回企业系统,他觉得自己的仕途结束了。齐认为,这是陈上任伊始便大肆受贿的原因之一。
插手招投标
2001年4月16日,陕西高速集团正式挂牌,陈双全被任命为党委书记、董事长,同时兼任西汉高速路建设指挥部总指挥、招标领导小组组长和咸阳机场高速路招标领导小组组长等。从此,陈的“高速”受贿之路也开始了。“陈的问题,主要是通过插手招投标,来实现权钱交易。”陕西省高院参与审理陈双全案的法官王海峰说。
今年4月16日,西安市中院一审认定,从2001年4月至2006年1月,陈双全任职高速集团董事长的1700多天里,总共受贿折合人民币约1700多万元。
行贿者多为国企
陕西省高院的《刑事裁定书》显示,12家曾向陈双全行贿的公司中,11家是大型国企,一家民营企业。
陈双全在法庭上说,国企工程质量有保证,就不容易暴露背后的经济问题,比较安全;另一方面,国企有办法做账。
据参与审理陈双全案的法官讲,陈的“信用”很好,除一家公司的一次行贿没能中标 (二次行贿中标了)外,所有行贿者全中标了。
律师齐章安说,他曾在看守所与陈聊过内部监督的问题。陈说:“一把手给下级一个电话,即使是不合理的要求,下级也不敢不听,还敢奢望让下级监督上级,根本就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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