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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湖北 > 楚天都市报1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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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6月1日正式实施后,7月10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和工商总局又公布了相关补充意见,明确将餐饮店、书店、服装店、建材店等所有提供商品零售服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纳入“限塑令”适用范围。
     据《京华时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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