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特约记者正恩 本报记者吴昌华 通讯员胡军 彭弥
准女婿来上门,准岳父却趁夜将其杀害,然后举家搬迁。此案虽发生在13年前,仍未逃脱恢恢法网。昨日,宣恩警方称,这起隐案被成功破获。
1995年10月的一天,宣恩沙道沟镇芦茅湾村19岁的菲菲(化名)交了男友,带回家见父母。
菲菲的父母有3个女儿,父亲罗某最宠爱大女儿菲菲。
见到女儿的男友小赵,罗某脸色阴沉。当晚,罗某让菲菲和小赵随他出门催一笔借款,出门时他揣上斧头,说是对付山里的野兽。
走到一个天然大坑边,罗某给小赵点烟,左手摁燃火机,待小赵嘴凑近,右手抡斧猛击小赵头部,致其猝亡。罗某将小赵尸体扔进天坑,把吓呆的菲菲拽回。次日举家移居广东,再没回来。
在广东期间,二女儿与当地男子林某结婚又离婚。离前的争吵中,林某意外听到这个骇人的秘密。上月,林某因另案被浙江瑞安警方抓获,受审时林某举报了此案。6月10日,瑞安警方向宣恩作了通报。
宣恩刑警即赴芦茅湾村密访,村民和赵家人只知小赵去罗家上门后没回,13年来一直以为他在外打工。
6月26日,宣恩民警远赴广东,在开平市一出租屋内将罗抓获。罗某供认了当年杀死小赵的事实,称其妻当时患严重的慢性病,行动不便,且有癫痫,看着女儿长大成人,却要成为“别人的人”,他心情郁闷。
罗某今已58岁,因脑溢血瘫痪在床。宣恩警方遂对其依法取保候审。
本月4日,民警在上述天坑内找到一具尸骨,目前正作DNA化验。
准岳父杀了上门准女婿 不愿女儿成为“别人的人”
事发13年前,案发次日凶手举家搬迁,宣恩昨称成功破案

多媒体报纸:准岳父杀了上门准女婿 不愿女儿成为“别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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