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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湖北 > 楚天都市报21版

工商“两费”今起停收 预交费用将全部退还

工商部门解答个体户三大疑问

重访全国政协委员郭跃进:停征“两费”的前前后后
讲述:20多年我和收费的那些事
从收费转向监管型 武昌工商先行两月成功转型

收费压力不再,工商部门的服务职能将大大强化。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记者张乐克)今起,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市场管理费将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停收,我省百余万“经营弱势群体”——个体户将直接从中受益。两项已收了20多年的费用就此消失,不仅对个体户的创业环境、工商管理职能演进乃至市民的“菜篮子”将带来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更重要的是,它进一步传递出了国家“让利于民”的政策信号。
  8月23日国家宣布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市场管理费自今日起停收,个体户对这一“重大利好”欣喜之情溢于言表。不过,在一些相关配套政策的执行上,他们还有很多疑问。就一些有代表性的问题,记者昨走访了工商部门。
  问题一:预交的费用可否退?
  回复:退,但方案待定

  个体户们这几天问得最为集中的一个问题是,对已预交的“两费”会如何处理。武汉市洪山区经营一家餐馆的秦女士就是一例,她已把全年的费用2400元交到工商所,多交了4个月的费用。
  因为“两费”停收政策出台比较突然,现在在全国范围都出现了预收退费的问题。对此,国家工商总局8月29日明确,对超过9月1日规定时限已提前征收的“两费”,各地要认真负责地协调退费事宜。
  不过,由于目前缺乏具体操作细则,目前我省这部分已经入库的费用暂时还无法退还。记者从省工商局了解到,工商部门正和相关部门沟通,争取尽早制定细则,并确定退款的方法和时间。
  问题二:历史欠费是否要补缴?
  回复:尚待明确

  汉口民意四路个体水果店刘先生问,9月1日停收“两费”,那么今年8月31日以前尚未交足的管理费是否需要补齐?
  有报道称,安徽省工商局已经明确,凡是属于9月1日以前应收未收的“两费”,9月1日以后不补收,否则,视为乱收费。
  记者了解到,由于各种原因,个体户拖欠管理费的情况在我省也并不鲜见。对9月份前未交纳“两费”的个体户,工商部门已下发催费通知书。不过,我省对个体户欠缴费用在停收两费后还会否继续追缴,一些工商人员也称尚不清楚,等待省级工商部门进一步明确。
  问题三:摊位费是否也要停征?
  回复:不属停征范围
  江岸区后湖一市场业户王先生来电称,以前交工商管理费,后来改为经营公司管理后,收费名目也改为摊位管理费,每月150元。他问,摊位管理费是否属于停征“两费”的范围。现在停征“两费”后,不知摊位费应不应该交。
  武汉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工商部门实施集贸市场“管办脱钩”后,的确有一部分工商管理费转为摊位费,但是两种费用的收费主体不一,本次停征两费不包括市场业主或者管理方收取的摊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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