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王予 通讯员彭柱年 李斌)省发改委昨透露,4月28日起,我省下放新建生产专用汽车等22大类项目的省级管理权限。今后,凡属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的上述项目,各市、州、林区和扩权县(市)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均可自主决定,无须上报。
有关人士介绍,22大类中,审批或核准项目占了绝大多数。这意味着,今后,企业若想投资上述领域,审批或核准环节和手续将进一步减少。今年,省发改委还将对省级管理权限的项目进行第二批下放或调整,以更好地服务市场主体。
22大类项目具体内容
一、下放项目
1、市、州、县(市、区)政府投资,且资金可自我平衡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的审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市、州、县(市、区)政府投资为主,需申请省补助的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分别由当地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省投资主管部门只批资金申请报告。
3、总投资5亿元及以下的机场改扩建项目的核准。
4、年产50万吨以下钾肥及其它磷、钾矿肥项目。
5、《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允许类项目总投资(含增资)5000万美元(含)-1亿美元的外商投资项目的核准。
6、跨地级及以上市调水项目和供水能力10万吨以上50万吨以下的城市供水项目。
7、日处理能力5万吨及以上的污水处理项目。
8、日处理能力300吨及以上的生活垃圾项目的核准。
9、日处理能力20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地产项目的核准。
二、下放或委托管理项目
1、已探明工业储量5000万吨以下规模铁矿开发项目的核准。
2、总投资5亿元及以下的矿山开发项目的核准。
3、总投资1亿元以下稀土深加工项目的核准。
4、日采选矿石500吨以下黄金项目的核准。
5、新建生产专用汽车项目的核准。
6、年产3.5万吨(含)-10万吨(不含)纸浆项目的核准。
7、日处理糖料1500吨及以上项目的核准。
8、除禁止类项目外的水泥项目的核准。
9、《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含增资)5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限制类项目的核准。
10、中方投资3000万美元以下资源开发类和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非资源类境外投资项目的核准。
11、由项目用款单位自行偿还且不需政府担保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备案。
12、投资生产摩托车及其发动机、汽车、农用运输车和摩托车零配件项目的备案。
13、电石加工、铁合金加工、焦化加工、铜冶炼加工、电解金属锰加工、钨、锡、锑加工、玻璃纤维加工、铅锌加工、平板玻璃加工、氯碱加工、印染项目的备案。
湖北下放22大类项目管理权限
企业投资审批或核准环节大大减少

多媒体报纸:湖北下放22大类项目管理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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