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王昱晔 通讯员江琨 邓院发 刘亚威)家住武昌的刘女士怀孕3个月,户外工作较多,她觉得需要保障。咨询多家保险公司后,她才发现孕妇最实用的险种,保险公司均有限制。
记者调查发现,除了中国人寿外,很少有公司推出专门“母婴险”。此外,中国人寿提供的险种中,怀孕期间至产后一个月,都不能投附加医疗险。对怀孕16周后的女性,不能投该公司的“关爱女性疾病保险”,而该险种所保的重疾恰恰包括宫外孕、妊娠高血压等孕妇可能发生的疾病。
平安人寿首席理财规划师郭红介绍,该公司明确将孕妇排除在意外险保障之外,其它险种虽无类似限制,但对于妊娠期女性所有险种的最高保额由50万降低到30万。
信诚人寿则规定,怀孕28周至产后一个月不得投保,如为剖宫产时间则更长。
针对大多数保险公司设定的孕期特殊投保规则,专家建议,女性怀孕是一个特殊时期,发生意外的可能性要大得多。女性在怀孕之前应早做保障规划,而非怀孕后再考虑生育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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