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在投资者蒙受巨额净值损失的情况下,基金管理费率是否应该相应地下调,我国目前实行的固定费率制是否应该改为浮动,市场各方说法不一。
基金管理费率是否应该浮动?
据了解,我国公募基金业管理费是根据规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征收。从国际上来看,主要发达国家的公募基金大都采取固定费率制度,私募基金则多采用与收益挂钩的浮动费率制度。
银河证券基金研究中心负责人胡立峰认为,如果实施浮动费率,要管理人承担投资风险,基金就不是受托管理而是共同投资了。
也有舆论认为,基金公司没有下调管理费率的义务,但出于自身形象和公募基金社会责任的考虑,基金公司在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时应有一定的让利行为。
我国基金管理费率是否过高?
晨星(中国)研究中心提供的报告显示,整体来看,美国股票型基金的总费率1.39%,国内股票型基金的总体费率为2.08%。单看股票型基金的管理费率,国内为1.5%,美国则为0.73%。“虽然从绝对数值上看,中国基金费率高于美国,但是考虑到两国行业的发展程度不同,市场化程度也不同,二者很难具有可比性。”晨星(中国)研究中心基金研究员钟恒说,二者最为明显的不同是,美国的基金费率一直在下降,而中国则多年保持稳定。
长城证券基金研究员阎红认为,未来基金管理费率的方向肯定是充分的市场化,但实现市场化需要一个过程,管理层可以考虑从新基金开始探索实行更为灵活的费率水平和征收方式,这不仅能够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也将进一步激励优秀的基金经理,促进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 (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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