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宋效忠 通讯员卓端 陈敏 王佳)经营者因贩卖盗版音像制品而被判有期徒刑,在武汉尚属首次。昨天,武汉市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2007年武汉市知识产权十大案件。
2007年 1月,江汉区文体局、江汉区公安分局执法人员,在俊华大厦查获一处贩卖盗版音像制品窝点,当场抓获经营者王某某和喻某某及三名进货人员,查缴盗版音像制品 2万多张。2007年9月,江汉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喻某某有期徒刑11个月,王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各处罚金 1万元。
2007年 4月15日,武汉市文化局依法查处了青山区某电影放映场所违法放映进口电影《立体小英雄》的行为,罚款20万元。电影场所因违法放映进口电影而受查处,在武汉也是首次。
另八大案件包括:黄某销售假冒“飘柔”、“潘婷”、“海飞丝”商标商品案;某公司出口商品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案;邹某等6人制售假药案;武汉猫人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诉武汉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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