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邮件
新闻湖北 > 楚天都市报38版

刚告知怀孕消息 女教师便遭解聘

校方称:她违背承诺 仲裁委:学校已违法

  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吕锐 实习生黄玮)昨日,已有4个多月身孕的27岁女教师陈悦(化名)呆在家里,心情很不好,因为怀孕,她被武汉育才美术高中解聘了。
  去年9月,陈悦应聘到该校高一年级当数学老师。今年4月27日,她告知校方自己已怀孕,28日学校便将她开除,29日结算了当月工资,但未出示书面解聘通知,也没有做出经济补偿。
  记者看到,陈悦与学校签的正式合同是从去年12月1日至今年7月31日。
  昨日上午,该校常务副校长黄为称,该校是一所民办学校,解聘陈悦的理由是:“该同志在应聘及见习期满签订合同时,都曾坚决表示要安排好自己个人生活,按学校的要求带好班级和学生,至少3年内不考虑孩子问题,不想她突然告知学校已怀孕4个月,这对学校的工作安排造成极大冲击,使学生的学习受到影响。”校方认为,陈悦的行为属于欺骗行为,所以该校对其予以解聘。
  前日,陈悦向江岸区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并得到受理。该委员会工作人员聂辉认为,用人单位因员工怀孕而将其解聘,是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妇女权益保护法的行为。用人单位在招聘员工时,对其生子等方面提出要求,属于就业歧视,即使写进劳动合同,也是法律所不支持的。
  而陈悦和学校签订的正式合同中,有一条就是:乙方(陈悦)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甲方(校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聂辉称,就业者遇到这种情况,可通过劳动仲裁向用人单位提出如下要求:同意解聘,获得相关经济赔偿;或者是对方撤销解聘规定,恢复劳动关系。
  目前,江岸区教育局、武汉市妇联已介入此事。

编辑:admin
更多关于的新闻
请进入“东湖社区”发表评论>> [新用户注意!在东湖社区发表评论必须注册]
已有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我来评两句
用户名: 支持 中立 反对
今日关注
论坛热帖
图说新闻
电影风向标
今日报纸摘要
最新资讯
 
 
 
Copyright © 2001-2008 湖北楚天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广告经营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