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于丽娟 通讯员林莹、何珺、王银芳报道:乘客偷偷携带宠物狗上公交车,不料宠物狗意外死亡,乘客就此向司机索赔。昨日,记者从413路获悉这一稀奇事。
4月28日,413路司机明秋生驾车在陶家岭站刚要关门起步,一女乘客匆忙上车时挎包被车门夹住了。明秋生赶紧将车门打开,女乘客看了看背包没有问题就上车投币后坐下。
当车行至钟家村站时,女乘客突然惊呼:“我的吉娃娃怎么死了。”原来,她将宠物狗藏在背包里。女乘客要求明秋生赔偿。
面对索赔,明秋生觉得很冤。按照武汉市乘车规则,乘坐公交车(船)不得携带有碍乘客安全的家养生禽;根据《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不得携犬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如果他事先知道乘客将宠物狗带上车,肯定不让女乘客上车,自己不应该赔偿。
对此,湖北诤如铁律师事务所毛竹律师称,背包被夹跟宠物狗的死亡是否是直接关系,女乘客要举证。更为重要的一点,乘客带宠物狗上车的行为是被禁止的,不受法律保护,其违法在先,司机可以不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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