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邮件
English
新闻湖北 > 楚天金报2版

武汉一讨债公司无理霸道 讨5万元要收32万劳务费

一“讨债公司”接受工商部门调查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柯锐 通讯员安晓玲、高峰实习生罗志龙报道:近日,江岸区工商分局接到一起申请,当事人谭某申请撤销一起“收款委托代理合同”,武汉一家“讨债公司”因此浮出水面。
  去年4月,谭某借出81.9万元给王某做生意,王某到期未还钱。今年3月6日,谭某与“讨债公司”签订“收款委托代理合同”,约定由该公司代为追讨,劳务费按回款金额的四成收取。
  今年4月,“讨债公司”讨回5万元,按四成比例提取了劳务费2万元。之后,因王某躲到深圳,而合同未约定外埠差旅费由谁承担,谭某担心外埠讨债差旅费是个“无底洞”,要求与“讨债公司”终止合同。
  但该公司认为,只要谭某支付外埠追讨差旅费,就有可能从王某处追回全部债务,且事先合同中已明确约定:如谭某终止合同,应由谭某负责全部损失,且视为合同完成,即应由谭某支付全部劳务费32.76万元。
  该公司在接受工商人员调查时称,他们只是在谭某收款过程中提供咨询服务及协助,并帮谭某调查到了债务人王某的去向,不属“讨债”。
  江岸工商人员表示,该公司登记为财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替人讨债的经营行为属超范围经营,目前正对该公司进行调查。一经确定合同无效,谭某有望追回2万元。工商部门表示,将对“讨债公司”进行清理检查,并对相关公司进行处罚。

编辑:admin
更多关于的新闻
请进入“东湖社区”发表评论>> [新用户注意!在东湖社区发表评论必须注册]
已有 位对此新闻感兴趣的网友发表了看法
我来评两句
用户名: 支持 中立 反对
今日关注
论坛热帖
图说新闻
电影风向标
今日报纸摘要
最新资讯
 
 
 
Copyright © 2001-2008 湖北楚天传媒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营业执照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广告经营许可证互联网出版机构网络视听节目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版权为 荆楚网 www.cnhubei.com 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主管: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主办:湖北日报传媒集团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业务 - 人员招聘 - 在线投稿 - 合作伙伴 - 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