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休庭中的刘建文

王纲接受采访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文/本报记者张卫华 图/本报记者万多 昨日,备受关注的“局长状告下属诽谤案”在蕲春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网上举报成被告的案件十分鲜见,此案的审理,具有一定的标本意义。
新闻事件
匿名网上发帖“举报”
从2006年10月起,有人以“我爱蕲春”、“蕲春教师”、“青山卧龙”等网名,在知名网络论坛“东湖社区”上发帖,“举报”蕲春县教育局局长刘建文、副局长游国庆的“腐败问题”,反映两人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违法事实。
主帖发布后,网上出现了众多相关跟帖。
2006年11月,游国庆向警方报案。随后,警方查明这些帖子系蕲春县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王纲所为。
事发后,王纲在“东湖社区”论坛上以实名公开了两封道歉信。
2007年7月7日,刘建文以诽谤罪将王告上法庭。
庭审现场
昨天,在长达4个小时的庭审过程中,当事双方言词激烈,火气十足。其中,取证方式是否合法、主要证据U盘的归属,以及被告人发给自诉人的三条短信是否构成要挟,成为庭审的焦点。
三条短信
在刘建文的自诉状中,刘建文提到的要挟一说主要证据就是王纲发给他的三条短信。在短信意义的理解上,双方各有说法。
其中一条短信内容如下:刘主任(实为“局长”——编者注),这个星期又过去了,这个月也过去了。我的工作仍未安排。我被剥夺政治权利软禁已半年了。我安静等待并积极消除不良因素,是为你着想啊。我是破罐我怕啥?你是珍贵玉器,摔不起。你说呢?
刘建文认为,这是王纲公然对他的挑衅,是变本加厉地要挟他。
对于短信的意思,王纲则认为,短信只是表明了自己目前所处的窘境,希望刘建文能放他一马。
关键证据
庭审中,控方代理律师拿出一个U盘,这个U盘成为了此次庭审中最关键的证据。
控方称,U盘系公安机关从王纲处获得,虽然U盘内已无内容,但通过高科技鉴定,恢复了U盘内容。U盘内存在大量在论坛上流行的主帖和跟帖,且部分主帖的存档时间早于论坛上的发帖时间,证明论坛部分主帖作者就是U盘的主人。从U盘里还发现了被告王纲的生活照、全家照及女儿出嫁时的礼金单,从而证明U盘的作者就是王纲。
王纲对于此种说法并不同意,称U盘并非他的。王纲称,U盘内的隐私资料的确是自己的,但这些资料都存在办公室电脑里,纯属自诉方对他进行陷害;并且,作为隐私资料,从常理来说,常人也不会将其放在U盘里。
在进行证据举证程序时,控方代理律师共出具了31份证词,其中有5份来自当地警方。被告辩护律师认为,对方在没有出示公安部门公诉结案证明的情况下提起自诉,是不符合法律程序的,警方为自诉方提供的U盘证据中,在没有被告人、当事民警和中间人的签字、划押的情况下,竟认定U盘系王纲所有,完全违反了刑法相关规定,应属无效证据。刘建文的律师反驳被告律师调查不足,称自己以律师名义通过法院从公安部门提取了立案结案资料,并在自诉状中有说明。
对话双方
王纲如是说——
被迫写下道歉信
在被公安机关认定帖子是王纲发的后,王纲在东湖社区论坛上实名公开了两封道歉信。
前晚,王纲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原来写的道歉信都是被迫的,并向记者出示了2006年12月“被迫”写下的道歉信,记者看到其中有大量手写修改痕迹。王纲介绍说,当时他写的道歉信,“经过刘建文反复修改”后,由他打印出来分送给蕲春县委主要领导。
王纲介绍,2006年12月13日,他按要求写成给刘、游两位局长的道歉信,“经教育局保卫科长修改、审订后发给刘、游两位领导,贴到‘东湖社区·投诉热线’,并拟发县领导。但此封道歉信两位局长不是太满意,刘建文局长认为‘力度不大,要再写一封’。”12月15日至25日,他4次书面向刘、游两位局长道歉,并按刘建文的要求写了第二封道歉信再次发到“东湖社区·投诉热线”上。而且,按照刘建文的要求,他还复印了几十封,分别邮寄给蕲春县副县级以上领导。
“当时刘局长说让我这样做的理由是为他们恢复名誉,‘你要让县里的主要领导了解你诽谤我们的来龙去脉’”,王纲昨日说,“我的想法也很简单,只要事情能过去,我就接受算了。”
记者在由王纲提供的两封道歉信的原件上看到,有人用碳素简易钢笔修改,在2000字左右的道歉信中,增删不下50处,其中在第一页背面增加的内容,至少有500字。
“打击报复”接踵来
在采访中,王纲称,事情并未像他想象的那么简单,尽管他已经很“认真”地表达了歉意,但令他感到窒息的“打击和报复”仍然接踵而来。
王纲介绍了他所受到的各种打击报复:回家途中,被警方抓走;被停止一切工作,8个月里,每天仍按照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闭门“思过”;教育局连续三天召开全局党员干部大会,对我进行“批斗”;唆使众人对我攻击、威胁;扣发了我2006年7月—12月份政策性补贴工资;多次要求恢复正常工作仍得不到答复。
“网民支持”信心足
在网上举报案开庭的前一天,被告王纲称,他得到许多来自民间的支持,感到很温暖,也很有信心。
王纲告诉记者,近期全国很多网友打电话对他表示安慰和支持,其中深圳一位蕲春籍网友提出为他组织声援团,并表示将捐款2000元为其支付部分诉讼费用。黄石一位网友还专程自费赶到蕲春,为王纲提供咨询服务。
王纲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后一年多的时间内,教育局干部在单位都对他“避之唯恐不及”,让他陷入孤立,但在其他场合,同事们给了他许多鼓励。
愿意担责不后悔
为积极应诉,王纲专门聘请了法律代理人,并精心准备了答辩状。在答辩状中王纲认为,网民通过重点新闻网站的投诉热线反映问题,是一种权利。反映的问题真实与否,纪检、监察等部门可以调查、核实、甄别,反映问题者不应受到任何打击报复。他同时表示“我所反映的问题真实有据,可承担一切责任”。
刘建文如是说——
对簿公堂系无奈
刘建文在自诉状里称,2006年农历正月初二,王纲来到家中祝贺新年,向他递交了一封信函。王纲要求被安排到蕲春县某学校担任校长,并罗列了自己担任此职的若干优势。
由于此前,组织部门对教育局机关股级干部调整及公务员过渡进行了两次民意测验,王纲的民意评价度均处于全局的落后位置,且从王纲的工作能力看,不适合担当高级中学校长的职务。即使自己作为局领导向组织部门推荐或者在局长办公会上提名,也无法获得通过。鉴于此,他找过王纲做了耐心的思想工作,王纲当时也没表现出什么想法。
当年10月起,论坛上陆续出现了王纲对他和副局长游国庆进行诽谤和人身攻击的帖子。警方介入后,证实了系王纲所为。见事情败露,王纲由于害怕法律的制裁,向他及其他受害人声泪俱下地跪地求情,并写出悔过书,请求原谅。鉴于王纲的认错态度很好,再加上蕲春县主要领导也亲自过问此事,并从中多次协调。教育局党组和其他当事人遂决定对王既往不咎。然而,王纲竟认为他的宽容是心里有鬼,进而对他进行要挟,多次威胁他,要求到那所学校当校长。
刘建文认为,王纲在面对他的宽容大度时,不仅不知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地要挟他,他是不得已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绝未报复被告人
对王纲所称事发后遭打击报复一说,刘建文在开庭前一天通过电话向记者表示:“我可以拿党性原则担保,我没有打击报复过,他的职务都没有变,工资奖金没有任何变化。”
刘建文向记者介绍,出事前王纲的职务是办公室副主任,现在仍然是办公室副主任,唯一不同的是调整了他的管理职责,将王的职权范围缩减为:管理内勤和起草文件。
刘建文说:“这是办公室主任自行调剂的,属于正常工作调整,与我无关,局党委从未开会研究调整过王纲的职务。”
审理期间拒采访
在休庭的十分钟内,记者找到刘建文,试图对他进行采访,但遭到拒绝,并答复“请与律师对话”。
庭审结束后,刘建文在半小时内一直未出法院。刘建文在趁记者采访其律师时快速离开。
随后,记者拨通了刘建文的手机,刘建文一直没有接听。
有话大家说
上司告下属法律意识高
警方——
(蕲春县漕河刑侦中队民警)
公安部门认为王纲事件还达不到公诉立案的条件。
公安部门认为王纲事件属于单位内部纠纷,尚达不到立案条件,事件对当事人的影响也达不到“诽谤罪”的标准。因此,目前公安部门并未对此立案。
律师——
(水果湖法律事务所罗杰律师)
如果王纲发帖内容属实,即使事实本身有出入,也不构成违法或罪;如果王纲出于私利匿名投诉和举报,其行为不合理不合情,但不违法。
网民——
在论坛出现举报帖后,王纲没有像之前的“重庆短信案”一样,被有关部门批捕,而是由被举报者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这是一个可喜的现象,证明了被举报者法律意识的提高。
上级状告下级虽说也是正常之事,但这是一种法律意识提高的表现,有什么问题,特别是涉及到领导干部自身的问题,不动用公权,不以势压人,到法律面前论高低,这是好事,说明社会在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