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记者饶纯武 实习生吴磊、陶孝芳 通讯员王东升报道:新洲区的吴师傅从未驾车去过广东,昨日却收到来自广东佛山的罚单。
记者昨日见到,来自广东佛山三水交警大队的罚单显示,2008年5月22日14时02分,车牌号为鄂AM1796的大型货车,在三水区基塘红绿灯路段未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被电子警察拍摄,违法代码1018,并让吴先生到佛山市三水交通大队处理。
吴先生说,自己从未驾车去过广东,飞来的罚单显然是套牌车在“栽赃”。
记者从武汉市交管局了解到,遇到这种情况,车主要主动与当地交管部门联系,将自己的行车证、驾驶证和车辆相关资料提供给异地交管部门,以便交管部门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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