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与家人吵架后,莽汉竟拿自家房屋当“出气筒”,在家中放火,结果不仅损失4000元财物,自己还获刑三年。
王军(化名)家住汉口。今年3月的一天,他与家人商量房产处理问题,结果一语不合,大吵起来。事后,他越想越气,竟拿自家房屋当“出气筒”。他拿来打火机,在自家卧室、客厅等处点燃衣物等易燃物品,从而引发火灾。见其家中冒出浓烟,邻居们纷纷前来扑救。这时,王军竟锁上房门,阻止他人扑灭大火。结果,房屋过火面积15平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000元。
事后,王军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法院审理此案时,王军后悔不已,当庭认罪。法院审理认为,王军因与家人在处理房产时发生纠纷,激愤之下故意放火焚烧公民私有合法财物,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鉴于王军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当庭自愿认罪,且其亲属已代为赔偿他人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处罚。
记者昨悉,法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王军有期徒刑三年。(记者张文龙 通讯员郑义 实习生董瑶、石蕾)
编后 家人间意见不合争吵几句,本是平常事;王军却为了泄愤,放火烧毁自家房屋。相信他也是在冲动之余,才做出如此糊涂之举,可法不容情,他最终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这正印证了一句俗话:冲动是魔鬼。
吵架后,竟火烧自家房屋出气——
与家人吵架在家中放火 汉口一莽汉获刑三年

多媒体报纸:与家人吵架在家中放火 汉口一莽汉获刑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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