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为谋生计,一男子竟伙同他人销售假冒的名酒标志。昨日上午,武汉市江岸区法院依法对犯有“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志罪”的王某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去年10月,来自汉川的王某为了生计,在他人聘用下,来到武汉市江汉区一小区的两处出租屋内,帮老板销售他人伪造的“枝江”和“白云边”系列白酒的内外包装盒、标贴、瓶盖和酒瓶等。2008年1月4日,公安机关接到相关举报线索,来到这一出租屋内突袭检查,并在现场将王某抓获。随后,警方发现这一出租屋已成为假冒标志的仓库,当场收缴了6个品种的假冒名酒品牌商标标志15万余件,配套的酒瓶和包装盒5400余套。后经相关机构鉴定,这批侵权标志共计价值10万余元。
江岸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在审理此案后认为,王某明知是伪造的注册商标标志仍进行销售,其行为侵犯了国家的商标管理制度和商标所有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已构成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志罪,但鉴于王某是受人聘用且自愿认罪,遂从轻作出如上判决。(见习记者叶纯 通讯员安法)
受雇销售假冒名酒标志
一男子领刑九个月

多媒体报纸:受雇销售假冒名酒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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