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近日,吴女士手持保单前往保险公司办理理赔,却因当初保单签名时的一个小马虎,而被保险公司拒赔数十万元保险金。保险公司理赔专家称,很多人都以为投保时的签名不重要,往往由熟人、亲人代签,殊不知这样的小事隐藏了很多的安全隐患。
两年多前,吴女士通过保险代理人,为自己的丈夫购买了终身寿险。购买保险时,丈夫正好出差在外,在被保险人签名的一栏,吴女士就替丈夫签了名。今年初,丈夫不幸发生意外去世。悲痛之余,吴女士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而保险公司在核赔时对比签名笔迹,核实发现保单被保险人一栏是由投保人吴女士代签的,而不是她丈夫的亲笔签名,因此作出拒赔决定。
据了解,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否则合同无效。”法律人士称,在被保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未经本人签名同意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生命人寿湖北分公司专业人士称,保单一定要亲笔签名,代签名有着很大的风险,客户利益会受到严重损害。一方面,代签名可能得不到赔偿,保险公司一般将代签名保单视为无效保单,作出拒赔或退保处理。另一方面,代签名隐含着巨大的道德风险,比如迫害被保险人骗取保险金等。(本报记者张阳春 通讯员周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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