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图为:救护队员在出事煤矿现场(资料图片)
据新华社电 河南省登封市“9·21”煤矿事故中涉案的新丰二矿投资人高万忠,矿长杜长法等9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日前已被登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登封市煤炭局局长助理吴战朝、安全生产一科科长牛章彦,登封市大金店镇副镇长李国峰及工办主任郭章春等7人,因涉嫌构成玩忽职守罪,分别被刑事拘留。
2008年9月21日1时10分左右新丰二矿井下六平巷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致使37人死亡、7人受伤。
检方查明,新丰二矿隶属郑州广贤工贸有限公司,属于技改煤矿。按照煤炭部门有关规定:技改煤矿只准技术改造,严禁组织生产。但新丰二矿自2008年3月以来,一直存在诸多重大安全隐患,且该矿拒不服从管理,长期组织违法生产。2008年9月18日登封市政府按照省政府文件精神通知全市小煤矿停产整顿,只允许通风排水,严禁其他作业活动,而新丰二矿矿领导接通知后,依然继续违法生产。登封市煤炭局局长助理吴战朝,该局安全生产一科科长牛章彦等7人,对新丰二矿未履行领导和监管责任,造成严重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