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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湖北 > 楚天金报26版

保险法拟限制保险公司“抗辩”

人大财经委建议设立“巨灾保险”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保险法修订草案增设了“不可抗辩条款”,即规定保险合同成立满2年后,保险公司不得再以该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解除合同。
     草案增加规定,保险公司行使合同解除权的期限,自其知道有解除事由起超过30天不行使的则解除权消失。
     全国人大财经委提交的一份意见认为,修订案应增加巨灾保险有关内容。
     意见指出,我国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严重自然灾害往往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今年的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和汶川特大地震人员伤亡严重,财产损失巨大。由于缺乏巨灾保险制度,保险在灾害预防、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中的作用未能得到充分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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