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图为:这是一个很严重的精神病患者!
提要:一名成教毕业、性格内向的大学生,在社会上毫无成就感,沉溺于网络游戏,最终,因为“辜负父母”而备受心理重压毒杀父母。就在11月8日,某医院制订的我国首部《网络成瘾诊断标准》引起热议,“网瘾”被纳入精神病范畴,当事大学生也试图以“网瘾”为自己减轻罪责。
沉溺网游:大学生下毒杀害双亲
2007年7月24日,与平时一样,胡安戈安静地坐在客厅的饭桌前,等待着在厨房做饭的母亲和在书房上网的父亲一起吃中饭。这顿饭,有一大碗凉拌牛肉。在父母吃着牛肉下饭时,胡安戈没有向这个碗里动过一下筷子。
吃完饭后,父母回卧室休息,而胡安戈则偷偷藏好父母的手机,走进固定电话所在的书房,反锁房门,开始上网玩游戏。不久,隔壁传来了母亲呼唤儿子拨打120急救电话的声音。
但是,此后整整两个小时里,胡安戈如同蜡像般凝固在电脑前,机械地点击着鼠标,沉迷在网络游戏中,直到隔壁父母痛苦的呻吟声在空气里消失……
事后,胡安戈将拌有毒药的牛肉倒掉,并将碗具清洗干净,然后先后拨打了120急救和伯伯胡自平的电话。
胡自平回忆,他赶到时,看到49岁的弟弟躺在卧室床上,45岁的弟媳妇扑倒在沙发旁的地板上,两人手嘴发黑,身旁均遗留下一大堆呕吐物,胡自平当即报警。
警方调查时,胡安戈异常冷静,声称吃午饭时,父母发生了激烈争吵,而等他午睡起来,就发现父母都死了。胡安戈还“推测”:可能是感情一直不和的父母激烈争吵过后,母亲投毒杀死父亲后畏罪自杀。
但是,警方掌握的一个新线索让投毒案真相浮出水面。警方在胡安戈的电脑中发现,他曾以“请问可以毒死人的毒药如何购买”、“购买毒鼠强”等为关键词在网站上进行搜索。最终,胡安戈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两次下毒:辩称是为“解脱父母”
其实,在案发10天前,胡安戈就已经对父母第一次下毒手。
7月13日晚上,胡安戈将事先购买的20包“毒鼠强”倒入吃剩的菜中。为了制造不在现场的假象,他当晚还驾车离开射洪去了绵阳。次日一早,父亲胡明吃了有毒的菜,出现中毒症状,母亲孔丽萍急忙将其送到当地医院抢救,幸运脱险。
胡安戈的叔叔胡军认为,胡安戈毒杀父母只是一时想不开而已,他至今不能理解胡安戈怎么能两次对生养他的父母下毒。
2006年,20岁的胡安戈从绵阳师范学院成人教育学校毕业后,留在成都却一直没有找到工作,平时就待在出租房内玩网络游戏《传奇Ⅱ》。
去年3月,胡安戈回家称想去咸阳做水产生意,希望父母能资助。父亲拿出5万元给他,可他却将这笔钱用来购买游戏装备,3个月即将5万元花光。案发后,胡安戈向警方供述了当时的心情:“总害怕父母会知道,觉得自己辜负了父母的期望,怕父母对自己失去信心。”
7月份,父母对回到射洪家中的胡安戈产生了疑心,提出要他拿出账本来查账,这个要求刺中了胡安戈敏感的神经,杀死父母的荒唐念头便冒了出来。
记者了解到,胡父胡明是射洪一家酒厂的负责人,胡母孔丽萍家境优越,夫妻俩让外人觉得很般配。但了解他们的亲属却透露:“那只是表面上的,其实两人性格不合,常因生活琐事争吵,吵架后会赌气很长时间。”
辩护律师代长春曾询问胡安戈杀害父母的动机,胡安戈答:“想让父母得到解脱,不在人间继续受苦。”
凶手画像:一个内向的网瘾青年
其实,胡安戈在平常人眼里,只是一个内向沉默、喜欢玩电脑游戏的男孩子。
即使是他的亲属,对他的评价也仅仅能用“孤僻”、“幼稚”、“阴”等词语形容。据称,由于小时候脑袋摔伤过,胡安戈留下了后遗症。他的叔叔胡军也说:“他就好像十五六岁的娃,根本不像已经20岁了。”
当“大学生毒死父母案”被媒体报道后,胡安戈的一名初中同学在网上留言说:胡安戈根本不算一名真正的大学生,因为他的学习很差,是全班倒数几名。而与其在成都合租的青年回忆,印象中胡安戈“独来独往,没啥朋友,遇事不着急,有事憋在心上”。他们对胡安戈最深的印象,只是“白天睡觉,晚上上网”。
或许,大家都没有走进这个沉默孤僻的青年内心之中。一名与胡安戈关系亲密的大学同学说,胡其实是一个能说会道、待人真诚的朋友。而当胡安戈从网上得知“毒鼠强”能致人死命时,他便找到这位住在外地的同学,以家里老鼠多由,请他帮忙寻找。最终,在同学的帮助下,胡安戈在梓潼县的一个地摊上买了65包毒鼠强。
救命稻草:企望申请精神病鉴定获轻判
去年12月,四川省遂宁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胡安戈死刑。胡安戈提起上诉,今年9月,四川省高院对此案进行二审。
胡安戈的代理律师代长春告诉记者:如今被关押在看守所的胡安戈,对自己犯下的罪行已经后悔不已,还写下血书忏悔。随后,其奶奶、外婆等亲属也向法院提交请求书,希望酌情轻判。
今年11月8日,由北京军区总医院制订的我国首部《网络成瘾诊断标准》通过专家论证,该《标准》将“网瘾”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这成了胡安戈的“救命稻草”,他的亲属认为:依照胡安戈平时的性格,毒杀父母完全不像是他正常的做法,请求法院对胡安戈沉迷网游毒杀父母时是否患精神病、是否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定。
但是,四川省高院刑事审判庭相关负责人明白指出:即便“网瘾”被纳入精神病诊断范畴,也不一定会影响到司法鉴定中的刑事责任的认定结果。
“判断一个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是以他有无精神病来判断,而是以他在作案时是否具有认知和控制能力、是否能清醒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而定。”该负责人说,对某种事物上瘾并不能改变他的刑事责任,不能因为被告人上网成瘾、吸烟成瘾、喝酒成瘾等因素,就区别对待,“网络成瘾因素,我们现在不会体现在判决中。”
目前,胡安戈还在等待四川省高院的二审判决结果。(据《法制周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