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于泽华(右)生前和父母的合影

图为:东西湖交通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在勘查现场(资料图片)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本报记者姜远海 通讯员余涛 潘峰 张家国 蔡骏
提要
几乎每个人的离去,都会无形中影响和改变周围的人,人民警察的牺牲更是如此。从2005年到现在,全省共有36名警察因公牺牲。清明节前夕,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和记者一起,走访武汉市部分牺牲民警的家庭和单位,在缅怀他们的同时,也感受到在他们身后所留下的深刻印记。
警察父母的痛苦与坚强
孩子是我们的榜样
尽管这是两位坚强的父母,但提起三年前因公牺牲的儿子,他们依然悲伤异常,泪流满面。
他们的儿子叫于泽华,生于1981年10月,2002年9月成为半军事化管理的武汉市公安交管局直属大队民警,该大队属于公安交管局机动大队,常常不分时间、地点上路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因为业务素质过硬,2004年,于泽华曾代表武汉市公安局参加省运动会,获全省擒敌拳冠军。
工作日臻成熟的时候,不幸却突然袭来。
“2005年6月13日晚7时12分!我一辈子都记得。”在武汉市公安局信通处工作的母亲赵黎歌,哽咽着向记者提起这个刻骨铭心的日子。
于泽华当时和同事在老汉沙公路武汉市财校路段执行交管任务,他佩戴相关装备站在路中双黄线上,一辆疾驶的汽车将他撞飞,他被紧急送往同济医院救治,但是依然没能挽救回他年轻的生命。于泽华被追记二等功。
“我们原想以自己的努力来给孩子做榜样的,没想到他倒给我们做了榜样。”父亲于风光双手捂着脸,努力克制着不让泪水倾洒。于风光目前在武汉市公安局办公室工作,孩子牺牲的时候,于风光53岁,妻子50岁。
巨大的孤独感向两位半老的父母袭来。他们原来在硚口买了一套复式楼,准备给儿子媳妇结婚用,没来得及装修,儿子就牺牲了。夫妻二人决定将大房子处理掉,只想在原来70多平方米的住房里和儿子相守,他们把儿子的房间依照生前原样保存着,下班回来,就到儿子房间,同儿子“说说话”、“聊聊天”。可是在中介挂牌多次,大房子没有卖掉。经亲朋劝说,他们用部分抚恤金对复式楼进行了简单装修,搬了过来。害怕儿子孤独,他们并没有处理掉小房子,而是常常回去“看看”儿子,感受一下与儿子共同生活的气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