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对接需求、创新方法,基层人民法院在提升治理效能上大有可为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要求“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基层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石,基层人民法院在提升治理效能上大有可为。
“基层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社会治理的重心应落实到城乡、社区。对人民法院而言,面对社会治理领域的问题,如何提升司法能力、发挥有效作用,能否提供创造性经验,值得思考。带着这些问题,今年到浙江义乌法院工作后,我走访了14个镇街和多家企业。
治理要结合实际。义乌是全球最大的小商品集散中心,有55万个市场交易主体,每年签证超过180天的常驻外商超1.3万人,登记在册的外来建设者143万人。调研后发现,义乌的社会治理,应与“小商品之都”商品贸易多、民营企业多、外来人口多等特点结合起来。为精准司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我们提出了“结合义乌实际,在做好诉源治理的同时,服务好企业,服务好基层”的社会治理司法保障方式,主动把法院工作融入治理体系。
治理要对接需求。调研时,一位镇党委书记说,乡镇许多日常工作,没有法律人士的意见,腰杆子硬不起来。虽然镇街普遍设有法律顾问,但遇到涉法问题,仍然需要法院相对权威的指导意见,这是普遍的需求。对此,我们推行“法官联系镇街,司法服务下沉”工作模式,人民法庭安排专人与各自辖区镇街对接,机关部门负责人分别与未设法庭的镇街对接,积极打通乡村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同时,针对企业的法律需求,安排员额法官主动对接78家规上企业,重构对接流程,主动走访、以案释法、开设讲座等,提高企业高层及员工的法律意识。目前,有44名法官走访企业46家,帮助解决难题41件,专项行动效果显著,广受赞誉。
治理要创新方法。义乌法院借鉴“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因地制宜打造符合地域特色的诉源治理方式。如在知识产权审判上,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知识产权局指导下,义乌法院联合市场监管局、海关、检察院、公安局等多部门,构建了全国首批吸收社会中介组织参与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诉调对接第三方平台“义乌市知识产权诉调对接中心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这一机制运行以来,有6065件知识产权纠纷提交协调处理,调解成功率53.6%,得到多方点赞。
新时代新使命,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未来,继续坚持把国家总体部署与地方治理创新相结合,打造乡镇治理司法保障试验田,努力为基层治理提供更好司法保障,谱写新时代担当负责的奋斗新篇章。
(作者为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 人民日报 》( 2019年12月12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