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恩法院审理一起矛盾纠纷,法官巡回调解促和谐。
原告李甲,系被告李乙的叔叔。两家房屋相邻而建,两房之间有一条通道。李甲建房在先,李乙建房在后。李乙于2014年申请修建房屋。原告李甲的妻子,认为李乙修建房屋侵占的自家的地,在李乙修房的过程当中,多次辱骂李乙,李乙多次打李甲的妻子。此后,双方矛盾愈演愈烈。李甲妻子多次往巷道里泼脏水,致使巷道又堵又滑。李乙多次劝说未果,遂在李甲后门砌了一堵砖墙。致使李甲无法从后门正常通行。发生纠纷的过程中,李甲多次报警,多次请求村委会、综治办调解未果,遂向该县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之后,该院办案人员多次到纠纷现场实地查看。6月18日,该院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庭审持续了3个多小时。为将矛盾从源头上真正化解,法官耐心引导,妥善调解,最后,双方达成初步和解意见,并约定次日到现场再组织双方商量具体方案。次日一早,承办法官再次到纠纷现场,指导李甲、李乙拆除围墙及消除安全隐患,调解一直从早上持续到下午,双方最终达成整改施工方案。(通讯员向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