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恩施州人民政府印发《恩施州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标志着恩施州长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正式启动。
排查范围涵盖全州行政区域内的长江、清江干流,共涉及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5个县市,以长江、清江干流两侧现状岸线为基准向陆地一侧延伸2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线(城镇岸线、渔业岸线、临江工业岸线、江堤岸线、特殊用途岸线等)、自然岸线(滩涂、湿地等)和江心岛。排查对象为所有通过管道、沟、渠、涵闸、隧洞等直接向我州长江、清江干流排放废水的排污口,还包括所有通过河流、滩涂、湿地等间接排放废水的排污口。
排查整治重点任务一是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数,掌握全州入河排污口数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录;二是开展入河排污口监测,分析掌握污染物入河情况;三是进行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基本查清污水来源;四是整治入河排污口问题,在排查、监测及溯源的基础上,制订整治方案,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有效规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专项行动计划用两年左右时间,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溯源、整治等工作规范体系,全面摸清恩施州长江巴东段和清江干流入河排污口底数,制订整治方案并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持续改善清江流域水环境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