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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警方追缉2公里,抓获盗窃咸鱼男

发布时间:2019年01月16日20:10 来源: 鄂州公安

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 (通讯员:林露 吴伦 邵峰)男子连续四年因盗窃被判刑,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心怀侥幸之下“重操旧业”。1月13日,其偷一条咸鱼准备回家下酒,被鄂州警方擒获后行政拘留5天。

1月13日14时,熊某(男,31岁,鄂州人)骑着摩托车在鄂州华容辖区某村湾内闲逛,村民王某年前腌制了一些咸鱼,趁着久违的太阳将自家咸鱼挂在院前晾晒,熊某骑着摩托车经过王某家门口,瞅了一眼油光的咸鱼,心想今晚缺个下酒菜,于是掉头跑到王某家门前,趁没人将院墙上挂着的一条大草鱼顺走,不料被隔壁邻居看见,熊某提着咸鱼迅速蹭上摩多车逃跑。

王某得知自家咸鱼被盗立即向华容派出所报警,并骑着自己的摩托车追赶熊某,熊某一路从华容向段店逃跑,王某穷追不舍,华容派出所民警得知这一情况后,迅速与段店派出所取得联系请求协助拦截熊某。

前有拦截,后有追兵,熊某发现自己无路可逃,于是骑着摩托车向路边小巷子逃窜,段店派出所民警迅速驾车追赶。此时,听着渐渐嘹亮的警笛声,在前方逃窜的熊某愈发心惊胆颤起来,直到一个死胡同,熊某只好束手就擒,华容派出所民警随后赶到将熊某带回审查。

经审讯,嫌疑人熊某如实供述其偷盗一条咸鱼的违法事实。民警问其为何盗窃王某家咸鱼时,熊某曾想晚上回家加个下酒菜,民警当即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通过查询发现熊某曾于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连续四年因盗窃被多次判刑。

目前,熊某已被华容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5天,咸鱼已归还王某。

民警提醒: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咸鱼虽小,盗而食之也会受到惩罚,鄂州警方针对群众身边的大小侵财案件,必追之!

【责任编辑:吕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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