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客户端-荆楚网消息(记者 吕鉴蕾)“现在国家政策好啊,我们这些上了年纪的老人每年都能领到钱。”在鄂州市观音阁公园,不少晨练的老爹爹、老婆婆对国家高龄津贴政策竖起了大拇指。
3月6日,记者从鄂州市财政局了解到,2018年,鄂州市市级财政足额兑付2018年高龄津贴市级负担部分1711.11万元,为全市20927名80周岁以上老人送上政府的温暖。
鄂州市财政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介绍,根据《鄂州市高龄津贴发放办法》和《关于调整高龄津贴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100元,所需资金由市、区(开发区、街办)财政分级负担(市级财政负担60%,区级负担40%);90-99岁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200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津贴500元,所需资金全部由市级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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