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加大对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帮扶力度,近日,我市启动2019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工作,为689名大中专毕业生发放补贴资金76.0656万元。
根据《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省财政厅 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高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经过个人申报、学校初审、校园公示、人社部门审核,鄂州职业大学671人、鄂州中专18人符合条件,按照今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即每人1104元给予补贴,共计76.06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