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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梁子湖区全面实行生活垃圾分类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23日09:32 来源: 云上鄂州

近日,省政府印发的《湖北省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实施。根据方案规划,2020年,我市梁子湖区及武汉市东西湖区、宜昌市夷陵区、仙桃市、京山市5个农村生活垃圾试点县(市、区)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这意味着我市及全省从试点垃圾分类阶段正式走向全面实行垃圾分类阶段。

《方案》明确,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5年内分三步落实。除武汉市、宜昌市外,其他设区城市到2020年,实现公共机构和相关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到2025年,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据悉,去年,梁子湖区5个乡镇和梧桐湖新区共计44个村,已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实现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覆盖所有乡镇和50%以上行政村的目标。今年上半年,该区共收集可回收垃圾371.67吨,实现了垃圾资源化利用和减量化效果,收运餐厨垃圾325吨,外运农村生活垃圾12524.3吨,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该区已形成“智能回收、资源再生”梧桐湖模式、“可腐烂”和“不可腐烂”梁子东沟模式、“鸡毛换糖”垃圾分类的万秀模式以及“店收司运”终端处理的梁子湖区等模式。

目前,我市制定印发了《鄂州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实施方案》及《鄂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手册》《鄂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操作指导手册》《鄂州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100问》等规章手册。已在市直机关和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各地悬挂垃圾分类横幅标语300余条,制作垃圾分类宣传专栏近100个、宣传展板8块,组织文艺演出30余场,印发《垃圾分类指南》宣传单万余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吕鉴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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