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日报讯(通讯员覃求林)近日,华容区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参与对徐某危险驾驶案不起诉决定的公开宣告、公开送达活动。
活动中,案件承办人向人民监督员全面介绍了案情,就案件主要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说明,并阐述了作出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对徐某危险驾驶一案,华容区检察院受理后,经审查认为,关键证据存在疑问,且因2次退查均无法补正,经检察委员会决定,认为犯罪事实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故作出不起诉决定。
侦查人员对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表示认可,被告人徐某也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表示以后会杜绝此类事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