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关于转发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精神,鄂州市发改委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牵头组织开展全市涉政府产权纠纷问题治理。于今年7月底完成自查后,3个月来,涉及纠纷的3个部门分别共对5个问题积极整改,除审计决算迟滞、协助法院执行等原因引起4个纠纷问题承诺按时解决外,另1个长达二十二年的历史积案圆满了结。
1997年9月,原市冶金工业总公司下属的一家公司被法院判决偿还江苏省一家公司300多万元本金及利息,法院在查封和拍卖原冶金总公司几间门面后,指定另一县法院异地执行。双方当事人跨省相距千里之外,20多年来,被执行人经历企业改制、3次机构改革和名称的变迁,领导班子已多次变更,原案件经办人早已退休,承办法官更替了4位。
市工贸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在市政府的领导下,把调解处理这一积案作为解决众多遗留问题首要任务来抓,作为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开展“治庸、提能、问效”三年行动的重要问题来抓,作为改善鄂州市营商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公司制定调处方案,成立专班,公司总经理邀请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协同到当事人所在地常州市详细了解相关情况,积极征询法律专家意见,反复与当事人磋商协调并形成共识,同时争取法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法院予以结案。